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文字修改条款)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说明】现标准增加了节能环保要求。 分部工程的验收时以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为基础进行的。首先,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其次,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各不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组合加以验收,所以分部工程验收,尚应进行以下两类检查: 1、使用功能检查。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的见证检验或抽样检验。 2、观感质量检查验收。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观感质量验收,并由验收人根据经验判断,给出质量评价。但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好”、“一般”、“差”的质量评价结果。对于“差”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增加文字)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说明】此条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持与原标准一致,意即保持了园原验收的程序及方法。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以上验收的体系、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的划分方法、验收步骤等本次标准修订都未变动。 由上述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体系图可以看出,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实际上只是基于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通过逐级的汇集和抽查进行的质量复核而已。 检验批的验收是工程验收全面深入工程各个部位和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最基础及最小单元的检验工作。 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检验批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国家颁布的各项专业工程验收规范,专业规范中对不同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都有明确的质量规定。 要求检验批验收应有“完整施工操作依据和质检记录”,因为只有这些基础的质量控制资料才能反映从原材料到验收的各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质量保证管理制定等。对检验批施工资料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5.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7/9 首页上一页56789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