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和时间: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大型项目: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行政机构: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委)。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法律禁止: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按要求应该由建设单位申领,但到实际操作层面,有时候会由施工总包单位代办,具体流程,所需文件,如何办理,请看下面!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获取方式:当地建委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下载。 注意事项:按申请表中内容要求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附图的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方式:规划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获取方式:土地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获取方式:规划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注意事项:应加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专用章。 五、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备案表;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提交施工单位直接发包登记单及施工合同备案表。 获取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应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备案表;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提交直接发包登记单及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获取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 注意事项:应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 1/2 12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