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要点(江苏省)

时间:2016-03-1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本文取材自互联网,由于记录详细有特色,故收录供大家学习参考,未找到署名作者,这里表敬意。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要》的通知(苏公消[2004]17

关于防火门的设置问题:

经常有人员出入部位的防火门应采用带有释放器的常开式防火门,并应合理设置防火门逻辑控制关系。设有门禁形式常闭式疏散门,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要》的通知(苏公消[2011]121号)(节选)--2011.12.9印发

 

关于采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时防火卷帘的宽度及设置问题:

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地下建筑不应大于20m。单樘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宜大于6米,高度不宜大于8米。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是指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总宽度(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全部交接面宽度)。防火卷帘的宽度是指防火分隔部位设置的防火卷帘的总宽度(含不连续设置的防火卷帘宽度的叠加)。

2、不应采用侧向卷、水平卷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温控释放装置的感温元件动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

3、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关于组合建造的高层建筑底部超过24米时上部建筑消防扑救面设置问题:

上部建筑应靠近底部建筑外轮廓布置,并确保上部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与底部建筑外轮廓距离不大于4m,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并在此范围设置消防扑救面和扑救场地。


关于地上公共建筑中疏散楼梯间共用问题:

地上公共建筑中相邻防火分区分别有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其他的疏散楼梯间设置确有困难时可以共用。当2个及2个以上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间时,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m2的前室,通向前室及疏散楼梯间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此共用疏散楼梯间的宽度可分摊计入各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


关于防火玻璃作为防火分隔构件的应用范围及设置要求:

防火玻璃产品仅作为耐火构件的配件使用(例如防火门、防火窗、镶玻璃构件等配件),不得单独使用。采用A类防火玻璃作为配件的隔热性镶玻璃构件不得替代防火墙,可用于非承重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房间隔墙等部位,但应满足相应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

关于吊顶型排烟风机设置要求:

机械排烟风机宜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机房与其他部位应按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吊顶型排烟风机时,风机四周应设置独立的围护结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且周围不应有可燃材料装修,并满足风机正常运行与维护的需要。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公消防﹝2013﹞4号)

 

关于大型厂房消防设计及备案抽查:

(一)单幢占地面积超过8000m2或单幢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的丙类大型厂房除满足现有规范外,消防设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厂房长度超过150m且进深超过80m时,应在厂房适中位置设置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通道,并采用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消防车道(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6m,净高度不应小于4m。


3、应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扑救面,其外墙上每层均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其间距不应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9m×1.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4/5 首页上一页2345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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