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与切割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3.焊接和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TJ34《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x。 5 .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TJ36《工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割炬都应随人进出。 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10.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11.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1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 13.焊工在多层结构或高空构架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戴有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帽。 14.焊接 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 15.在已停车的机器内进行焊接与切割,必须彻底切断机器(包括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源和气源,锁住启动开关,并应设置“修理施工禁止转动”的安全标志或由专人负责看守。 16.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有防火花喷射造成烫伤的措施。 17. 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18.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盖掩埋。 19.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