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案例分析(燃气管线焊接施工)

时间:2015-07-0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承建中高压燃气管线工程,管径DN600, 长11km,合同造价约4200万元。在管道沟槽开挖过程中,遇地质勘察未探明的废弃地下渗水井,周边土质松软呈淤泥状,经现场监理口头

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承建中高压燃气管线工程,管径DN600, 长11km,合同造价约4200万元。在管道沟槽开挖过程中,遇地质勘察未探明的废弃地下渗水井,周边土质松软呈淤泥状,经现场监理口头同意,施工项目部组织人员、机具及时清除渗水井及软泥,对该部位进行换填级配砂石处理,使工程增加合同外的工程量。项目部就此向发包方提出增加措施费,遭到甲方代表的拒绝。

监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①现场正在焊接作业的两名焊工是新调来的,经询问得知均已待岗半年以上;②现场准备焊接的数个坡口处有油渍等杂物未清理,检查后向项目部发出整改通知书。

问题:

1.项目部处理废弃渗水井在程序上是否妥当?如不妥当,写出正确的程序。

2.简述甲方代表拒绝增加措施费的理由。

3.两名新增焊工是否符合上岗条件,为什么?

4.管道连接施焊的坡口处应如何处理方能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答案解析提示

1.不妥当。按有关规定:沟槽开挖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槽,当地基土质局部遇有松软地基、流砂、溶洞、墓穴等,应由设计单位商定处理措施,地基应满足设计要求和规定的压实度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处理。

2.增加措施费用主要依据施工合同、变更设计或工程洽商,应履行书面程序,经有关建设各方签认。现场处理时要经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所发生换填、拆除数量的书面确认,方可在结算时增加措施费用。

3.不符合。参加燃气管道焊接人员凡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的,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4.规范规定:施焊前应检查坡口质量,坡口表面上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并应对连接坡口处及两侧10mm范围内的油、漆、锈、毛刺等污物进行清理,清理合格后应及时施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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