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2.1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及当天的自然情况写入监理日志,特别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详细作出记录; 12.2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会议上总监要明确有关的制度和要求,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2.3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等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有关重要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3、监理报告制度 13.1 每月25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对下月监理工作重点进行安排。监理月报经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13.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并及时填写监理业务手册。 14、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4.1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管理; 14.2 监理资料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理设施 1、 业主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临时办公室一间,办公桌椅两套; 2、 本单位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如下: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电阻测试仪、成套检测尺、千分卡等。 来源:筑龙监理 5/5 首页上一页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