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甲供材与甲控材的实操要点

时间:2017-05-1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业主(发包方)自行采购给总承包使用的行为。总承包买材料让分包人领用,这不是甲供材。实践当中,存在总包统一买建筑材料给分包人施工的现象,不能适用

1、甲控材”税收风险控制实际操作要点

(1)发包方与建筑企业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且合同中不能有“施工企业向某某材料供应商采购材料的字样”。

(2)建筑企业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付款给材料供应商,材料供应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建筑企业。

(3)发包方付款给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付款给材料供应商,发包方绝对不能付款给材料供应商。

2、如果发包方一定要付款给材料供应商,今后抵建筑企业的工程款,则必须采用一下方法:

第一,建筑企业先开具11%的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方,开票金额与发包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金额一致;

第二,建筑企业、发包方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三方委托支付协议书:建筑企业委托发包方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材料款。

第三、材料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企业。

注:业主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相当于发包方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款,施工企业预收账款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就要开票给业主。

备注:此内容来源于肖太寿  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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