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资料归档/保管/移交/整理

时间:2017-05-1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 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

三、须移交档案部门资料

项目竣工后,工程部必须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资料,并同时应向监察室移交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含工程准备阶段、监理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外,还需要将该项目工程建设过程性管理资料移交保管。

具体移交内容及对象如下:

四、移交资料要求

1、归档工程文件组卷分类必须清楚,将不同的文件资料分开装订、同类型的资料装订成册,并按工程进度依次编制流水编号。

2、移交资料类别必须齐全,内容完整。

3、归档的工程文件原则上为原件。没有原件时,复印件要清晰,并注明原件存放位置。

4、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5、工程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不符合标准的原始资料要通过折叠和粘贴的方式达到A4幅面(297mm×210mm)规格,图标栏露在外面。由政府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的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勘察报告)除外。

6、工程资料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签名和日期除外),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改;签字和盖章程序要完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不能使用二底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2/6 首页上一页123456下一页尾页
相关关键词阅读: 工程 归档   返回栏目 添加到我的收藏夹
上一篇:基坑支护施工要点
下一篇:混凝土浇筑缺陷处理方法汇总
评论功能暂停使用!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www.pv265.com   © 20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