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时间:2015-10-2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文章刊载于《建设监理》2015年9月刊。 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极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和电气火灾等恶性事故,是潜在危险性最多的重大危险源。其触电伤亡事故已上升到工程建

文章刊载于《建设监理》2015年9月刊。

 

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极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和电气火灾等恶性事故,是潜在危险性最多的重大危险源。其触电伤亡事故已上升到工程建设行业“五大伤害”的第二位。防止和避免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重大安全课题,也是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重点工作。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明确了25条“强制性条文”。但从笔者在监理过程中对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看,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少,仍存在着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容易引发触电和电气火灾的隐患。笔者通过对临时用电安全存在的重大用电安全隐患的产生原因的分析,提出应在监理过程中加强监控的措施建议,与大家共同交流。

 

1 临时用电安全存在重大用电安全隐患的原因

 

1.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不规范,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有一些施工现场未配备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工作不重视。一般安排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或者是安排现场电工从网上下载多篇内容后,直接引用或进行东拼西凑组成,其内容根本不符合现场临时用电的实际,更不能指导现场临时用电的组织施工。《规范》规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8项内容。但是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仅编制了2~3项;有的无完整、真实的设备用电负荷统计数据,计算时将有功功率(kW)与视在功率(kVA)相混淆,或将Kx随意取值,就直接引用公式,其额定电流计算过程、结果,电气元器件、电缆规格型号选择之间无相互联系、无真实依据,甚至无任何计算过程就突然出现选用的电缆、断路器规格型号结果;有的施工现场周边未涉及架空线路和外电防护的安全问题,也将规范中的相应规定直接摘录了下来。

1.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缺乏必须的安全技术档案,内容不真实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有些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时,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断路器等检查项目未做必须的检查,正式使用前未组织编制、审核、批准部门进行验收;缺乏设备、线路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等安全技术档案;项目部专职电工未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常用工具。因故障维修处理确需检查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时,往往是请项目机电工程安装队伍人员代为测试,为了应付各种检查,其记录表的测试数据基本上是随意编造或从网上下载的不真实内容。

1.3 配电室、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不到位,存在重大触电事故安全隐患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带电作业。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但是,有的总配电柜(箱)的安装高度、安全距离或操作间距不够,配电室内堆放杂物,未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更不能自然通风;电缆进户处未进行防火封堵,无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周边无排水措施,极易使设备、线路受潮、短路和触电事故安全隐患。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是直接放在地面上,乱拉、乱接,或直接缠绕在钢管上,或压在钢筋、模板下方,其电缆经过处无保护措施,即使进行很浅的埋地,经过反复车轧重压,也使电缆绝缘破损,甚至在拆除施工脚手架、模板时,工人将钢管、模板随意从上往下扔,将正在通电使用的电缆砸坏,造成电缆短路,引起电气火灾或人员触电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

露天冒雨电焊作业时,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长度不应大于30m的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但是在实际作业时,采用长度大于30m的BLV铝芯线作焊接线,并用角钢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焊接地线等违章操作的现象到处可见;电焊工焊接时也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还有些安装在塔吊作业半径范围之内的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配电柜(箱)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未挂接地线,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并将前一级电源切断,更不用说停送电由专人负责。甚至还有个别“胆子大”的电工违章冒险带电作业,成为发生重大触电事故的安全隐患。

在施工过程中,梁、柱和楼板大多数都是现浇钢筋混凝土,振动棒使用率高。但是大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移动式开关箱,或开关箱的安装位置未随时调整;振动棒电源线未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绝缘电缆,而是使用RVS双绞线;特别是在浇注混凝土时,较长的电源线在钢筋上拖来拖去,很容易将绝缘层挂伤磨破后引起短路或漏电,造成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相当数量的塔吊用控制箱未采用防水型箱体,塔吊基础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形成一个小坑且无排水设施,下雨时雨水积在坑内,雨水直接流入箱内;由于控制电缆放在地面,电缆直接浸泡在水里,极易造成控制箱内断路器等元器件和电缆受潮漏电、短路,成为严重人员触电伤亡或电气火灾事故的隐患。

1.4 建筑机械设备和线路的接零保护、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不规范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但是这一混乱现象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主要原因是:由于临时用电电工未将保护接零、保护接地相互的保护工作原理、适用范围、线路结构的概念及主要优、缺点区别清楚,将其相互混淆造成的。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重要的机械设备未按《规范》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不能保证设备金属结构件之间的电气连接;或虽然已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但经测试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情况较普遍。

按照《规范》规定: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配电柜(箱)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等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连接。但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多数施工现场各种类型的钢筋加工机械、木工电锯、砂轮切割机、搅拌机等建筑机具,并没有可靠的接零保护措施;多数总包单位安装的380/36V照明变压器的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均无可靠的保护接零措施;镝灯、碘钨灯等照明灯具普遍使用二芯电缆,根本无法做到金属外壳与PE线连接。

1.5 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不规范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但是,有相当多的施工现场的配电柜(箱)电源线采用的是四芯电缆附加一根BV或BLV线作PE线;有的即使采用五芯电缆,也把绿/黄双色专用芯线(PE)当作N线使用;或是将配电箱中的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与电缆PE线与N线混接等,形成严重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安全隐患。

多数配电柜(箱)是从其他工地使用后直接转运到本施工现场使用的。未更换损坏的元器件;配电柜(箱)门已损坏、脱落,未重新修复;其箱体变形、锈迹斑斑、十分破旧。有的是施工单位采购空箱体、元器件,自行加工制作;有的直接从市场上采购一些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也未进行3C认证的廉价产品,其元器件质量、参数配置、绝缘处理、线缆连接、电气间隙、安装方式等根本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有的柜(箱)内前级总断路器容量小于后级分断路器容量,或总断路器容量小于其控制的各分断路器容量总和,造成发生故障时,总是出现越级跳闸的不正常现象;末级配电箱、开关箱无安装支架,直接放在地面使用现象普遍存在;还有极个别施工现场仍在使用早已淘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木质配电箱和开关箱。

有的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堆满钢筋加工成品、木方、模板和钢管等材料,无正常操作空间和安全通道,且未配置灭火器;有的甚至在配电柜(箱)旁堆放易燃易爆的氧气瓶和乙炔瓶。违反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的规定,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1.6 电工专业知识匮乏、管理人员电气安全管理意识不到位

《规范》规定:“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虽然大部分电工都能做到持证上岗,但多数电工的专业技术知识匮乏,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经验和能力不足,平时也不注重对电气安全技术知识、《规范》的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普遍存在工作责任心差、得过且过的心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的处理(包括必须更换的元器件)采取能拖就拖的工作态度。施工单位用人以电工是否持有电工操作上岗证为前提,而对电工的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基本未作考核,更不会重视对电工安全知识的培训。

有相当多的施工单位只重视土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未配备电气技术专职安全人员,对临时用电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和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危险性和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总存在侥幸心理。虽然在临时用电上也有投入,效果却不明显。每次安全检查,同样的安全隐患总是反复发生,得不到彻底整改。由此造成同样的安全隐患整改之后又不断出现的怪现象。

还有些施工现场为降低成本,根本未配备临时用电专职电工,直接将临时用电工作全部承包给项目机电安装工程队伍,按每平方米的取费方式支付费用。临时用电只是机电安装工程队伍的附带工作,其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险性可想而知。

 

2 监理过程中加强监控的措施

 

针对施工临时用电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以及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和严重性,笔者建议:为防止电气事故和消除事故隐患,应在监理过程中加强以下监控措施。

(1)由专职电气工程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其内容必须符合《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完善电气安全检查记录及电气安全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2)配电柜(箱)应是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和3C认证的产品。配电柜(箱)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即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到各用电设备,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末端开关箱漏电保护,对其控制回路进行编号管理;每台设备都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固定的开关箱,严禁同一个开关箱同时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

(3)临时用电线路采用五芯电缆。严禁采用四芯电缆附加1根BV线或BLV线作PE线;电缆截面积及配电箱内元器件容量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荷容量相匹配,严禁设置“小马拉大车”的配电设备和线路;严禁BLV线用作PE线或焊接线。

(4)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等大型、重要的机电设备的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的检查;定期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特别是雷雨季节,必须确保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等大型、重要机电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的可靠。

(5)加强各级施工人员对临时用电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危险性和严重性的安全意识。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增加必要的电气安全投入,及时报废和淘汰已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用电设备;配备较强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素质的电气安全人员进行管理。从事临时用电安装和维修等工作的专职电工,必须熟悉《规范》条文,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及时处理电气设备受潮、和漏电故障,防止短路、火灾及人员触电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结 语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应做到“领导重视”、“必要投入”、“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实行临时用电安全工作与其他安全工作同步管理,将电气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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