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休的安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时间:2017-01-1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为保证井下防火密闭墙的密封性,需对密闭墙夹层中注入罗克休(高分子材料),为保证注入罗克休的安全施工,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一、产品规格罗克休为快速发泡空洞填充材料,是一种由两种组分

为保证井下防火密闭墙的密封性,需对密闭墙夹层中注入罗克休(高分子材料),为保证注入罗克休的安全施工,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产品规格
罗克休为快速发泡空洞填充材料,是一种由两种组分组成的注射泡沫,用于中空填充,隔绝空气和密闭瓦斯。适用于快速充填岩层与煤层的空洞和封堵漏风及建立防火隔离墙。能够适应不同环境。
产品为A、B双组份。A组分24kg/桶,B组分28kg/桶,A/B组分体积比为3.5:1(A:B)。罗克的两种组分(树脂、催化剂)以3.5:1的体积比相混合后迅速反应生成泡沫,接着会快速膨胀到原体积的20~40倍。膨胀完毕后,罗克休泡沫在几分钟内硬化。
二、施工方案
密闭墙砌筑完成后,密闭墙为双层且留有3个注罗克休的注入管。首先准备好专用注浆泵及罗克休材料,再使用专用注浆泵和混合枪,将罗克休通过注浆机→混合枪→注入管注入密闭墙内。直到墙体边缘冒出罗克休气泡停止,从左到右依次注完3个注入管。施工完毕后,立即采用清洗剂清洗注浆泵,将未使用完的罗克休密封,运输至地面安全地点。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防爆胶轮车运送物料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根据密闭体积计算出罗克休A、B两种组分的使用量,派专人装车。装车时最高可二层叠放,装好后检查桶盖是否紧闭,并采用麻绳捆绑。
2.运输过程中车厢严禁乘坐人员,遇道路颠簸路段,车辆要尽量减速慢行,防止料桶颠落及料液溢出。在通过颠簸路段后,要及时停车,检查车厢中料液有无溢出,绳索是否紧固,在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前行。
3.途中如遇载人车辆或其他车辆时,要及时鸣笛,并靠一侧停车,待其他车辆顺利通过后,方可继续行驶。
4.车辆行驶至施工地点后,要靠一侧停放。卸车前,要去掉绳索,检查料桶是否有破损情况,若有破损料桶要单独放置。
5.A、B两种组分卸车后分别放置,不准混合。卸料完毕后,若不能及时使用,要悬挂警示牌板。防止其他车辆碰撞及人员搬运并打开包装。
6.严禁任何人随意蹬、扒车,对于规定不准乘人的车辆,严禁乘坐。
7.车辆起步前、倒车时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起步,速度不超过5km/h。
8. 防爆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20km/h;巷道交叉口,转弯、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下坡时应鸣笛,减速慢行,速度不超过5km/h。
9.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m,严禁空档滑行。
10.规定单向行驶的巷道内车辆禁止逆行。
11.车辆由调车硐室、躲避硐室、非主干线进入主行车道时,鸣号、变光,确认主车道无车辆通过时再慢速驶入。
12.遇参观车辆时应及时靠右停车或进入躲避硐室(调车硐室)让行。
13.会车时相距50m开始变光减速,让行车辆必须停车并关闭大灯,等待对面车辆通过后方可通行。
14.在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驾驶员离开时,必须熄火,拉紧手刹车,挂档。
15.车辆故障停车时,前后30m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调度中心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处理。
16.防爆胶轮车运输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口手示意法”等相关规定,防暴车必须保证完好,制动灵敏、可靠,防爆车内的淤泥高度不得超过车箱上沿并用塑料布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污染路面。
(二)电气、通讯一般规定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3.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闭锁。
4.电气设备要有严格的维护、检修制度,并确保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6.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橡胶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胶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8.操作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9.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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