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巷掘进旧巷安全技术措施

时间:2016-12-1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采区3号煤回风巷掘进面在掘进时中,将与矿井旧巷贯通,由于旧巷长时间封闭、闲置,未采取通风措施,易积聚大量的瓦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氧气含量低,为保障掘进作业通风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

一采区3号煤回风巷掘进面在掘进时中,将与矿井旧巷贯通,由于旧巷长时间封闭、闲置,未采取通风措施,易积聚大量的瓦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氧气含量低,为保障掘进作业通风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旧巷基本情况
将贯通的旧巷为煤巷,巷道内积水、瓦斯情况不明,且不清楚与其它旧巷道的通风系统情况。

贯通后将沿用旧巷自贯通处向北的巷道,需对南段的巷道进行密闭,对北巷进行瓦斯排放作业。


二、基本要求
1.人员配置
掘进工作面必须每班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2.监测、监测仪表配置
必须配足光干涉式瓦斯检定器、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测定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和瓦斯传感器,所有使用仪器必须进行鉴定合格,并定期校,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三、贯通旧巷前准备工作
1.技术科在贯通前进行导线测量,检测两掘进工作面是否按给定中线掘进作业,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2.每班配备跟班队长、安全员、瓦斯员各一名,重点加强安全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掘进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准人员进入作业。


3.掘进队每班向调度室汇报掘进进尺,每班的跟班队长必须掌握剩余长度。

掘进时,安全员和跟班队长要对巷道的顶、帮支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支护紧跟迎头,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掘进前沿掘进方向打60m超前探放钻孔,进一步验证旧巷位置,探测旧巷详细参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掘进。

若超前探眼内存在承压积水、高浓度瓦斯和煤层自燃,必须立即停止掘进,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发现旧巷存积有水时,应严格按照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水作业,完全排放后方可继续掘进;
5.在打探放钻孔期间,瓦斯员除正常的工作面巡回外,应每班对钻孔和炮眼处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随时检查,如果瓦斯、一氧化碳等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机,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相关领导及时处理。


6.掘进至距旧巷2m时,停止掘进机作业。


7.贯通前,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的顶板、煤帮支护情况,严防煤块碰伤、砸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贯通作业。


8. 为保证巷道的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及时,贯通前提前将通风设施构筑材料运到构筑地点,做好通风设施建设的准备工作。


四、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1.贯通时,由通风科科长现场统一指挥,用风镐凿开300×300mm的贯通断面,停止作业,瓦斯员检测旧巷内的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同时由测风员测定该贯通口处的风流方向和风量。


若贯通口处的风速为零时,说明旧巷内通风系统不漏风。

由瓦斯员检测旧巷内瓦斯浓度,当甲烷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将风筒口对准贯通处进行通风扩散,降低附近瓦斯浓度,当甲烷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时且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逐步扩大贯通断面,直至完全贯通,扩大成巷。

巷道完全贯通后,及时支护,加强顶板管理。


若贯通口处的风流流向旧巷时,说明旧巷与其它巷道存在漏风,在甲烷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情况且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时,快速扩大巷道断面。

由瓦斯员与测风员两人为一组,边检测瓦斯浓度边测定巷道风速及风量,在甲烷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且风速不低于0.25m/s的情况下快速查找漏风巷道,找到后风筒及时延接至漏风巷道处,将漏风巷道临时密闭,尽快减少漏风。


若贯通口处旧巷风流流向掘进面时,说明旧巷与其它巷道存在漏风,由电工迅速闭锁所有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电源,将掘进面至回风绕道段巷道内所有作业人员立即撤出离至回风绕道外的全风压新鲜风流中。

在回风绕道里5-10处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及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测定仪,观测瓦斯浓度。

当甲烷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且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入掘进面恢复贯通作业,扩大巷道断面。

快速查找漏风巷道,找到后风筒及时延接至漏风巷道处,将漏风巷道临时密闭,尽快减少漏风。


2.巷道贯通后,将贯通口向南段巷道及临时密闭的巷道永久封闭。


3. 对贯通口北巷及需要沿用的巷道进行瓦斯排放作业。


五、密闭施工安全措施
通风部门现场管理负责人:通风科班长
生产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密闭施工单位跟班队长
(一)密闭施工质量标准
1.密闭墙规格
密闭墙体厚度0.6m,墙体构筑物采用砖、沙、水泥等不燃性材料构筑,密闭在贯通口处往里3米处垒砌。


2.密闭墙反水孔设置(根据现场贯通旧巷情况而定,若无积水侧不设反水孔,若有积水侧设置反水孔):
反水孔在密闭墙距底300mm、距右帮300mm处设置,反水管采用4寸钢管制作,两端设U型。


3.密闭墙四周掏槽,顶掏槽深度为200mm,帮掏槽深度300mm,底部槽深度为200mm。


4.构筑密闭时墙垛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密闭墙外墙水泥抹面,厚度不小于20mm,内墙自底掏槽处高1.5m的墙体水泥抹面,防止密闭墙遭水浸泡变形漏水,1m?内凹凸深度小于10mm。


5.密闭墙四周抹裙边,裙边宽100mm。


(二)施工安全措施
1.砌筑墙体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看护。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施工前,必须首先检查施工地点巷道顶板情况,施工地点附近必须支护良好,无片帮、漏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前必须切断所有通往密闭内的电缆、风水管路、金属网等导电体。


3.密闭砌筑前在密闭两端拉线,保证密闭构筑平直稳固。


4.在砌筑墙体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砂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


5.墙体高度超过2m时,需要搭手脚架,必须保证安全牢靠。


6.施工时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通风、瓦斯等情况,必须通风良好,在施工地点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7.墙体封顶时要与顶帮接实。


8.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密闭应在24小时内建设完成。


9.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须将剩余材料运走。

墙前5m要加强支护,巷内杂物要清理干净,疏通水沟,使之无积水。


六、瓦斯排放安全措施
(一)现场管理人员
安全负责人:冯志强
施工负责人:当班跟班队长
(二)瓦斯排放前准备工作
1.瓦斯排放前风流流经路线内所有巷道停止作业,撤出无关人员,并闭锁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并在通往回风系统的各巷道口设置警戒,严防无关人员误入。


2.由通风科科长安排瓦斯员在排放瓦斯全风压混合位置悬挂甲烷报警仪,以便监测瓦斯排放时该处的瓦斯浓度。


3.在该巷道口附近的新鲜风流中设置电话,派专人坚守在电话附近,随时传达上级指示,瓦斯排放期间随时汇报现场情况。


(三)瓦斯排放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时由通风科科长现场统一指挥,瓦斯员随时观察排放瓦斯全风压混合位置所悬挂的甲烷报警仪的浓度值来掌握瓦斯排放进程,如果瓦斯浓度较高则采用错开部分风筒接口来控制风筒出风口风量,减少瓦斯排放量,降低排放瓦斯的浓度。


2.当全风压混合处风流中瓦斯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时,由掘进队协助当班瓦斯员两人为一组,一前一后进入巷道延接风筒,以此方法逐步向里排放。


延接风筒时末节风筒始终采用伸缩风筒,在倒数第二节风筒上进行延接,避免两人组进入距离风筒出风口大于6m以上的巷道中。


两人组进入巷道缓步行进,同时查看随身携带的瓦斯报警仪检测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当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时,停止前行并退出巷道,持续排放一段时间后,经检查瓦斯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时方可继续前行。


2.持续排放至指定位置后,由瓦斯员检查排放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经检查瓦斯浓度<0.8%、二氧化碳浓度<1.5%时,且不存在瓦斯积聚,保证通风稳定30分钟后,经确认该段瓦斯排放巷道内无瓦斯积聚、通风设施完好后,方可完成瓦斯排放工作。


4.完成瓦斯排放工作,现场负责人应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完毕。

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通知井下撤除警戒。


5.排放瓦斯完毕后,由瓦斯员对排放区域及回风系统中的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监测,并及时汇报调度室,防止由于高浓度瓦斯冲击瓦斯传感器产生误差,至此整个瓦斯排放工作结束,井下恢复正常作业。


6.组织和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随时观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七、本措施未涉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上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措施执行学习签字制度,所有该巷道涉及到的作业人员必须学习、签到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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