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10个方面需要注意。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本文为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