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建部发文终于明确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等指标要求!对于“挂靠”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挂靠”的土壤在须臾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对于整个建筑行业来说无异于重大地震! 当然,这只是征求意见,2016年8月15日前接收反馈意见,正式发文可能还有一些时日,但为期不远已!!!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25日 素材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