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相关负责人权威解读

时间:2016-06-10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源:中国建设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

源:中国建设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此作出解读。

出台背景

负责人:《若干意见》出台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考虑:


一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若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推广工程总承包制的重要举措,文件的颁布,将有力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二是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需要。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建筑业总产值不断提升。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9%。建筑业为推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建筑业和工程建设发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如,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生产方式落后,目前主要采用的设计施工平行发包的传统工程建设模式,设计与施工脱节,与施工协调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责任主体多、权责不够明晰,造成工期拖延、造价突破等问题。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推动建筑业发展,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三是解决工程总承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需要。

目前,工程总承包在化工、石化、冶金、建材等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得到一定范围应用,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虽然部分地区和企业也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发展相对缓慢。工程总承包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障碍,如工程总承包主体定位不清晰,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不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选择、分包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等等,都需要出台《若干意见》明确政策,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吉林、福建、湖南、广西、四川、上海、重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出台《若干意见》奠定了基础。2015年、2016年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别专门提出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建议,建议出台具体的政策,在政府工程中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行业和社会对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强烈要求。

颁布意义

负责人:《若干意见》的颁布,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必将有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制的实施,促进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是有利于降低工程投资风险。工程总承包能够引导建设单位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降低投资风险;减少建设单位协调设计、施工工作,降低管理协调成本;通过总价合同和风险分担,控制投资总额。

二是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开展精细化设计和优化设计,有效节约投资;可以实现设计和施工的合理交叉,缩短建设工期;能够发挥责任主体单一的优势,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明晰责任;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三是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不仅需要技术优势,而且需要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深化设计能力、完备的采购系统以及获取技术精良专业分包资源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工程总承包的推进,将有力促进企业上述能力提升,引导企业调整组织机构,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从市场低端走向高端,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竞争,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四是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国际工程市场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能够使得企业和人才在项目实践中得到锻炼,在项目管理上与国际接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工程市场国际化以及国内工程总承包的实践,都将加快培养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不断提高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力。

工程总承包模式

负责人:《若干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1/2 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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