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住建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详见下文),文中明确: 整治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整治重点包括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工作时间安排为: 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3月 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至7月 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至11月 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12月 原文 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