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2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川人考函〔2016〕30号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file.scpta.gov.cn/2016718/2016718111123_n_14877.html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

川人考函〔2016〕30号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file.scpta.gov.cn/2016718/2016718111123_n_14877.html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3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24、25日举行。

9月24日上午 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 9:00-12:00 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7月22日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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