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应对甲方的30条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6-07-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甲方要求垫资施工怎么办? 【实务咨询】我公司接到某项工程的招标邀请,了解到中标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需要前期垫资1000万元。我公司觉得可以垫资施工,但又怕甲方投资资金不到位,导致垫资施工后

25. 发包人要求我公司承担联合承包另外一主体的责任怎么办?

【实务咨询】我公司与A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了一项高速道路及大型桥梁工程,我公司负责沿途桥梁施工,A单位负责道路施工。现由于A单位部分路段的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发包人不但通知我公司与A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而且提出了500多万元的索赔。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该怎么办?

【评估】组成联合体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往往是技术难度大、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资金消耗量大等疑难复杂的工程,联合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化解风险,但有时选择的相对方若存在管理、信誉等方面的问题时,不但难以化解风险,反而会产生更大的风险。

【支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承包体为非法人组织,联合承包体内部的成员单位为共同承包人,对施工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换句话说,联合承包各方对外并不区分各自的合同义务,不能以联合各方内部分工,对外抗辩发包人对不属于自己施工范围的部分不承担责任。联合承包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责任意味着承包各方对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建议在联合承包时一定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社会评价高的单位合作,还应在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进行追偿。

26. 评估单位未认定承包人的签证单怎么办?

【实务咨询】我公司承包了一座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结束后由于双方对于结算问题达不成一致,我公司诉讼至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对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评估,但评估单位认为我公司提供的部分工程签证单不能被计算在评估价款中。请问我公司该怎么办?

【评估】实践中,由于施工单位签证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许多施工单位的签证文件最终不能被发包人及法院等认可,导致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有时损失巨大却有苦难言。

【支招】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其关键是双方是否就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达成了一致意见且在形式上符合合同的约定(如必须签字、盖章等)。因此,如果贵公司签证单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而存在一定瑕疵的,建议贵公司可以提供其他有关的证据证明工程签证单载明的工程内容确已完成,据此可以让鉴定评估单位补充评估。 7/9 首页上一页56789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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