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点

时间:2016-01-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

八、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九、灌注桩: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十、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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