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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气配套工程 1、作业目的 主办岗位从项目规划阶段起,就要熟悉了解项目所在地区燃气公司的办事节奏,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凭借自己积累的业务经验和知识,适时地与办事部门商讨优化和简化的建议,寻找办事捷径,压缩配套开支;按照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节点制订工作计划,保证在项目交付使用之前,办全所有的申办和报批的手续,完成燃气配套工程。 2、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作业。 设备工程师:具体经办本项作业。 3、作业描述 3.1 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办理征询煤气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新建住宅周边有道路管网条件(或已有燃气规划的)均可办理燃气申请,若暂无规划,亦可先委托申请做前期规划。如本主办岗位在该阶段尚未到岗,燃气征询由设备设计管理岗位经办。 3.2 扩初设计完成后 邀请煤气公司参加扩初设计评审会。本主办岗位负责提供扩初设计文本(包括总平面图、用户数与用气量),支付规划咨询费。煤气公司对是否设置调压站和排管要求提出评审意见。 3.3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 为避免无必要的设计返工,在施工图设计前,本主办岗位视需要约请设计人员与煤气公司沟通。设计完成后,负责煤气内管施工图送审。审核通过后,煤气公司返回四套加盖审核章的施工图。 3.4 主体结构封顶前(或竣工前6~8个月) 本主办岗位负责办理煤气配套业务与支付款项。需提供: 3.4.1已缴住宅配套费凭证复印件; 3.4.2地形图与地下综合管线图; 3.4.3标明门牌号的1:500给排水总平面图; 3.4.4已盖“民用住宅煤气管设计符合煤气技术规范”审核章的煤气图纸(1:100)二套; 3.4.5总平面图电子图形文件。 3.5 配套的实施阶段 3.5.1总包或安装分包如不具备“城市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资质”,煤气内管工程须另行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施工结束后,燃气内管经监理单位和甲方验收后,再报请煤气公司验收,由煤气公司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3.5.2本主办岗位负责协调与现场其他工种施工进度的衔接,安排好作业面和生活仓储场地。 3.6 跟踪煤气公司内部程序 煤气工程规划审定---进行煤气室外排管设计(含现场勘察、设计、预算)---计划部门安排施工计划---落实施工单位施工---煤气外管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3.7 竣工阶段 验收合格煤气公司出具《新建住宅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煤气)》。此证明是申办入户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 3.8 住宅燃气配套申请业务运转程序
3.9 收费标准 多层,高层住宅按照市物价局(1998)第115号文件执行,即天然气街坊内按24.50元/平方米包干收费,煤气街坊内按21元/平方米包干收费,以上取费包含审图费及设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