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时间:2015-11-0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给水系统 1、设计中设有中水管网时,中水系统需设自来水供水管做为备用水源。 2、设计给水系统、中水系统,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水箱下层(最不利)配水点最小压力需满足规范要求,一般用水

11、建筑的卫生间平面跨结构缝布置不妥。建议与建筑专业协商,调整卫生间布置。
12、施工说明中“室内雨水立管和悬吊管采用管材,连接方式同排水系统”的表述不妥当。高层建筑雨水系统需作满水试验,应采用承压型管材。
13、高层排水系统中,虽然生活排水秒流量尚未达到立管的最大通水能力,建筑层数超过十层时,为减小主排水立管的口径,减小嗓音,提高系统通水能力,改善排水系统的通气条件,宜设专用通气管。
14、卫生间下部的房间,不得布置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房间。
15、建筑物内的休闲茶室、咖啡、酒吧等处,宜设服务、清洗服务间,并配有给排水设施。
16、地下室的压力排水管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连接不够妥当,宜采用耐腐性能较好的管材。
17、连接6个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需按规范要求设置环形通气管。
18、建筑的地下采光窗井,应设置排水设施。
19、排水通气管采用侧墙出室外的通气帽。应满足规范距门、窗间距大于4米的要求。
20、建筑阳台雨水管需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21、地下室粪便污水压力排水管宜单独排出,不宜与其它压力排水管合并排出。
22、地下室污水积水坑的通气管,注“插入排风系统风井”的做法不妥。因排风系统不是全天24小时工作,当排风系统不工作时,有害气体会在风井内聚集,并通过风道传入其它房间。
23、消防电梯下排水泵不宜与其它排水泵共用出水管(因消防电梯下排水泵长年不用,管道内积水不妥)。
24、消防电梯下部集水坑,兼作地下汽车库地面排水集水坑的做法不妥,因消防排水泵与地面排水泵流量要求相差较大,平时运行不经济,且集水坑与电梯井相通,会有气味传至电梯井内。车库地面排水宜设置带隔油措施的集水坑。 三、消防系统

1、根据公安部2007年20号文件规定“高层建筑中的变、配电室属重要设备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3、建筑的大堂上空部位,属一层防火分区,喷淋配管需由一层系统水流指示器接出。
4、高层建筑中的空调机房、储藏室,需按规范要求布置喷淋喷头。(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设置部位要求不同。)
5、室内消火栓系统环管上需设分隔阀门,以满足检修任一管段时关闭的主管不超过一根。
6、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当建筑未设防火卷帘时,需按规范要求布置喷淋喷头。
7、消防水泵的环形吸水管上需设分隔阀门,确保在检修任一管段时消防泵仍能使用。当设置两个消防水池,各消防泵单独吸水时,需注意主泵与备用泵交错布置,以保证两个消防水池可分别单独使用。
8、每台消防泵均需设DN70试水阀(试水管宜回接至水池)。
9、建筑的消火栓上环管露明敷设于顶层屋面的作法不妥当,虽有保温仍不够安全。消火栓管应尽量敷设于室内。如确实无法处理的可采取局部电伴热保温 。
10、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合用消防增压装置,出水管在连接两个系统时,需分别设逆止阀,否则喷淋系统与消火栓系统会串接在一起。



11、人防地下室,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需在内侧设防护阀门,穿越不同防护单元隔墙时,需在两侧设防护阀门。
12、当建筑内设有8~12M高大空间场所时。其喷淋系统设计喷水强度和用水量,应按喷淋规范表5.0.1A选取。
13、不设采暖的地下汽车库,其湿式喷淋系统及其它管道需有可靠的防冻措施。
14、喷淋系统中,每个报警阀末端均需设试水装置,每个防火分区(水流指示器)末端均需设试水阀。并且每个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处均需设置排水装置。
15、超高层建筑的中位消防转输水箱,需设来自生活给水系统的补水管。日常管道渗漏损失的水量,由生活给水系统补充,不必开启消防主泵补水。
16、超高层建筑,其高区消火栓、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压力,消防车能否满足,需以当地消防部门提供资料为依据,当消防车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系统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管,需严格按防火分区的划分确定走向,每个防火分区均应单独设水流指示器和试水阀。(平面图中宜配防火分区示意图)
18、大剧院一层观众厅的二层看台下部,(顶部消防水炮无法保护)需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9、大剧院观众厅上部的闷顶内,应按规范要求增设有消防卷盘的消火栓。并宜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0、自动扫描灭火装置系统、水幕系统和消防水炮系统,供水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处,需设模拟试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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