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警示可疑人类致癌物,剧毒液体,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或爆炸,并放出有毒气体。【活性反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胺类、溴反应剧烈。在高温下,可发生聚合放热反应。【健康危害】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和完整皮肤进入体内。在体内析出氰根,抑制呼吸酶;对呼吸中枢有直接麻痹作用。重度中毒出现癫痫大发作样抽搐、昏迷、肺水肿。解毒剂:亚硝酸异戊酯、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4-二甲基氨基苯酚。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1(皮);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2(皮)。IARC:可疑人类致癌物。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操作应严加密闭。有局部排风设施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在作业现场应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安全喷淋洗眼器应在生产装置开车时进行校验。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或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全面罩防毒面具,穿连体式胶布防毒衣。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选用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质,如屏蔽泵或磁力泵输送,最大限度的减少其泄漏的可能性。禁止与氧化剂、强酸、强碱、胺类、溴等接触。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放热,使容器破裂。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容器、管道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操作安全】 (1)设置必要的安全联锁及紧急排放系统以及正常及事故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生产装置重要岗位设置工业电视监控。 (2)在生产企业设置DCS集散控制系统,同时设置安全联锁与紧急停车系统(ESD)并独立设置;设置HCN浓度监测系统;根据职工人数及巡检需要配置多台便携式氢氰酸浓度检测报警仪。生产装置内使用在线氧分析仪,用以检测反应气体氧含量,以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对有可能失控的工艺过程,采取的应急措施有:排出物料或停止加入物料;紧急泄压;停止供热或由加热转为冷却;加入稀释物料;加入易挥发性物料;通入惰性气体;与灭火系统联锁。 (4)丙烯腈物料有自聚性质,因此管道系统法兰应采用高等级密封法兰,要注意对操作温度的检查和按规定添加阻聚剂,防止物料发生高温自聚而堵塞设备和管道,设计应为泄放上述介质的安全阀设置连续吹氮系统。丙烯腈的水溶液或成品在碱性条件下更易发生聚合而引起爆炸,因此,要加强碱性物料,如碱性污水等的管理,禁止将碱性物料送到承装介质的容器或废水槽中。 (5)大型生产装置应设置或依托急救站。 【储存安全】 (1)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商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胺类、溴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3)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