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印发《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决定从2015年7月15日起至9月底,对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分两个阶段:一是8月10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本辖区的自查工作并作总结;二是8月11日至9月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派出8个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的对象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危化品和化工企业以及危化品经营市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周密部署督查事项,组织督查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督查要求、督查内容和督查纪律,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依据督查内容编制督查检查表,细化督查内容,引导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危化品企业和经营市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督查中的总结工作,找出各地区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