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主要空间构成

时间:2015-09-0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公共建筑中,常可按其空间的使用部分、辅助部分及交通联系部分的不同组合方式:大体归纳为五种基本类型。

 (一)以通道等交通空间联系使用空间的组合

 这种空间组合的特点是各个房间的组成,在功能要求上,基本需要独立设置。所以各房间之间就需要有一定的交通联系方式,如走道、过厅、门厅与之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整体,通常称这种组合方式为"走道式"的建筑布局。

 使用空间和交通联系空间明确分开,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使用空间的安静和不受干扰。

 (二)以套穿的方法将主要空间按一定序列的组合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基本可归纳为五种形式:

 1)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2)放射的空间组合形式;

 3)串联兼走道的空间组合形式;

 4)放射串联的空间组合形式;

 5)大空间分隔的组合形式

 这种空间多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适用于博物馆、展览馆、商业中心等。包括串联、放射、串联兼走道、放射兼串联、综合性的组合形式。

 (三)以较大空间作为主体穿插辅助空间的组合

 主要用于观演性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大会堂等。这种空间组合形式的基本特征是有一个比较大的空间,作为人们活动的中心,而在大空间的周围,布置附属的空间。

 (四)高层空间的组合

 主 要用于旅馆、办公楼、多种用途的综合楼等。高层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与低层的公共建筑相比,是有较大差别,首先反映在交通组织上,垂直交通系统的安排,是整 个布局的关键,而在低层公共建筑中,相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就不那么突出。另外在结构体系上,低层公共建筑主要考虑垂直的受力系统,而在高层建筑,除考虑垂 直受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考虑水平的风力及地震力的影响,所以要求高层公共建筑具备一定抵抗水平推力的刚度。目前,高层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形式主要有板式和 塔式两种。

 (五)综合性空间的组合

 有的公共建筑类型,因功能要求比较复杂,不可能运用上述某一种空间组合形式解决问题时,常常采用多种空间组合形式综合地加以解决,一般称之为综合式的布局。例如文化宫、俱乐部以及大型的会议办公集会的场所,皆属于这种空间组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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