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百问百答

时间:2015-07-1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哪儿能查到?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位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查询(新)。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哪儿能查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位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查询(新)。

2、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受理施工资质申请?
答:2015年6月1日。

3、如果不按照新标准换证,老的施工资质证书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答:2016年12月31日。

4、如果我的企业有五项资质,其中三项满足要求,还有两项暂时不满足,能否先申请满足要求的资质先换证,其他资质等满足要求后再申请换证?
答:不能,须所有资质同时换证,如有资质不达标,可同时申请注销。

5、换证时是否需要考核企业或个人业绩?
答:不考核。

6、换证时不考核企业业绩,资质申请表中的“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和“企业代表工程情况表”是否还要填写?
答:
不需要。
7、资质未换证前,可以申请升级或增项么?如何考核?
答:
不可以,必须先完成全部现有资质的换证后,方可再申请升级或增项。

8、我公司只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项资质,根据文件规定,该项资质不需要换证,可以申请增项其他资质么?
答:
可以。
9、过渡期内可以办理资质分立合并么?
答:
过渡期内,未换证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需重新核定资质且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可按照简单变更手续办理,在未换证前办理的,颁发旧版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10、一家已按照新标准换证的企业全资持有一家未换证的子公司,是否可以将子公司的资质按照建市【2014】79号文的要求转移到母公司?
答:
不可以。仅限于已换证的企业之间或未换证的企业之间按照建市【2014】79号文的要求办理资质承继。

11、企业在过渡期内未换证时,如果更换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企业经理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考核?
答:
按建建【2001】82文的要求(即施工资质旧标准)考核。

12、如果我的企业有五项资质,一次性提出五项资质换证,其中三项符合要求,换发了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另外两项不满足要求,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换证,在过渡期内是否还可以重新提出另外两项资质的换证申请?
答:
另外两项资质不能再提出原有级别的换证申请,可在换证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提出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换证。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13、公司要到哪里去申请资质?
答: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各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其他企业,向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申请。

14、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有哪些?
答:
共计12家,分别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5、申请资质除网上申报外,还要提供书面资料么?
答:
需要,具体要求请参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www.bjjs.gov.cn)操作指南栏目。

16、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资质吗?
答:
新设立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但涉及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17、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高等级的资质么?
答: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18、企业取得资质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升级?
答: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升级。

19、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
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20、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下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吗?
答:
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21、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吗?
答:
可以。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22、企业的净资产如何考核?
答: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

23、申请资质,必须提供厂房证明材料吗?
答:
资质标准中对厂房无明确要求的,不需要提供;对厂房有明确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厂房证明资料,厂房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如果企业拥有多个厂房,厂房面积可以累计。

24、技术装备可以是租赁的么?
答:
不可以。《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须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行考核,租赁的设备不予认可。

25、如果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是否可以认可?
答:
上级公司或子公司购置的设备不认可,必须为企业的自有设备。
26、设备购置有年限要求么?
答:
没有。
27、资质标准中对厂房和技术装备有要求的需要现场核查,只适用于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么?
答:
不是。对于申请换证、升级、增项的企业,只要申请的资质对厂房和技术装备有明确要求的,都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28、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如何申报?
答:
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进行认定,个人经历须从毕业后开始填写至今,个人业绩自行填写。

29、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如何考核?是否满足最高等级的资质标准要求就可以了?
答:
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各项资质的要求分别考核,在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下,一人可以兼任多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30、如何认定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人员专业?
答:
按照职称证或学历证上载明的专业认定。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 1/4 1234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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