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条坠落防控措施

时间:2015-06-2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前言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本文涉及的高处作业36条风险防控措施主要针对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作业。通用

前言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本文涉及的高处作业36条风险防控措施主要针对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作业。

通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控措施十条

一、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二、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三、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四、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五、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六、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七、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九、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十、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一、临边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二、洞口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6、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7、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8、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9、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三、攀登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10、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1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12、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13、移动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1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四、悬空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18、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9、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20、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的悬空作业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1、模板支撑和拆卸的悬空作业时,必须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22、混凝土浇筑的悬空作业时,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24、悬空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5、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6、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五、移动操作平台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27、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28、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29、移动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30、移动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31、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六、高空交叉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32、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3、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4、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3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3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来源:滨州安监危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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