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搭设必须规范,绑扎应牢固,杜绝“空头板”。
(2) 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及每隔6—7根主立杆和剪刀撑,支杆、剪刀撑、地面三者之间夹角不得大于60。,脚手架高度每隔4m、水平每隔6m处设置与建筑物牢固的连接点。
(3) 钢管立杆(主杆)间距为1.5m;大横杆间距为1.2m;小横杆间距为1m
(4) 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控头板,脚手板与墙面距≤20cm;脚手板搭接长度应≥20cm;拐弯处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脚手板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钉牢,不得用砖垫;架子上放脚手板应由2人由里向外顺序进行,作业人应拴好安全带、下设安全网。
(5) 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
(6)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设置安全围栏,确定警戒区域、挂好警示标志并指定监护人,应自上而下顺序,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严禁将脚手架整体推倒;拆下的架材有专人传递,不得抛扔。
(7)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主材或物件上,并随时检查是否拴牢,不得低挂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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