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资料的范围 建设工程基本资料和具有监理人员签字及盖章的技术与管理文件,项目监理机构一般都必须收集存档备查。 三.监理资料的内容 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JL-A003(附相应证明文);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报审、复工报审及工程暂停令;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资料; (10).测量核验资料; (11).建筑材料、构配件、主要工程设备选型的报审表JL-A006、JL-A008、JL-A007(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检验批验收记录SG-013、SG-T×××; (15).工程进度计划; (16).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7).监理工程师通知; (18).监理工程联系单、监理备忘录JL-B002、专题报告JL-B005;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志;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3、SG-026、 SG-027、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SG-022;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2.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将以下资料归档: (1)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文件资料;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任命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的书面通知资料; (3)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材料的见证检验资料; (4)旁站监理记录; (5)建设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的清单及完成监理工作后的移交清单资料。 3.特殊工程应根据建设单位的保密要求,按约定资料归档。 四.监理资料的立卷 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监理资料一般按单位工程及施工时间顺序分类、编目、立卷、归档。案卷装具采用统一无酸纸卷盒(盒内应有资料目录)。监理资料按以下要求进行分类、分册(原则上按单位工程组卷,根据工程实际适当合并): 1.第一册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资料》 (1).委托监理合同; (2).施工合同(含各类合同,如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等); (3).建设工程监理报审表; (4).施工许可证; (5).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任命材料及人员变更资料; (6).勘察设计文件(照片);(备注:应注明盖资料章有效或无效); (7).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8).设计监理审核报告; (9).工程开工报审表JL-A001(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GS-002,报告内要求的附件完整、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记录表JL-A014); (10).工程暂停令JL-B001; (11).复工报审表JL-A009; (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JL-A002; (13).监理招投标文件; (14).施工招投标文件; (15).工程洽商文件; (16).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考评手册。 2.第二册《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建设监理工作月报表JL-C002; (4).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和竣工总结); (5).施工监理日志JL-C004; (6).旁站监理记录表JL-C003; (7).监理备忘录JL-B002; (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JL-B003; (9).会议纪录JL-B004及来往函件; (10).专题报告JL-B005; (11).监理台账(含监理设施配备台帐、监理技术资料配备台帐); (12).收、发文登记表; (13).工程资料的照片及声像资料; 1/3 123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