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袋用水量:主要水袋棚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辅助水袋棚不小于200L/m2。 (五)、第一排水袋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水袋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距离必须大于25m。 (六)、每一架水袋棚上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道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七)、水袋棚排间距离为1.2~3.0m,要均匀布置;主要水袋棚的安设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袋棚的长度不小于20m。 (八)、水袋边与巷道、支架、顶板、构物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袋底部到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到顶梁(顶板)的距离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袋。 (九)、水袋底部距轨面不小于1.8m,水袋棚在平巷时应保持同一高度,上下山时应同上下山坡度保持一致。需要挑顶时,水袋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十)、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可选用4~8mm的圆钢或8号铁丝制作。挂钩角度为60±5°,弯勾长度为25mm。 (十一)、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和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安全注意事项: (一)、安撤防尘设施和隔爆设施,每次按撤设施时,首先要对该地点的巷道顶板、支架完好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不准工作,要及时向区队汇报。所有安撤人员要在安全支架的掩护下工作。 (二)、在上下山绞车道安撤时,要提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待调度室批准后,要与顶(底)盘摘挂工联系好,停止提升运输。施工时在工作地点上方10—15米处打趄柱,趄柱的趄度不小于70度、柱窝的深度以扒到硬底为准,使用柱径不小于15厘米的圆木柱或用工字钢,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撤工作。 (三)、在皮带上部或横过皮带工作时,要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停止皮带运输后,将开关上锁挂上停电牌后方可工作,严禁与皮带运输平行工作。工作完毕人员撤离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皮带司机,送电进行皮带运输工作。 (四)、抬放物料时,抬放人员要叫应好,不准采取扔的方法,以防伤人。 (五)、抬扛物料时,作业人员要切实注意好沿途吊梁等不安全因素,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严禁用溜子和皮带运输机运输。 (六)、采掘工作面的水幕要及时迁移,并吊挂整齐,使用正常。 (七)、定期巡回检查防尘管路、设施、避免出现跑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采煤工作面的防尘管路、设施,回撤迁移要及时,并保持转载点、喷头灵敏可靠,雾化良好。 (八)、如果需要扎架工作时,必须将架子扎设牢固,并用绳子捆绑好,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上、下工作,在架子上首先要站稳,保持平衡后方可工作。在距地面超过2米的架子上工作,必须系好保安绳。 六、井下煤尘爆炸的防治措施 (一)、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1、清除井巷中的积尘。 (1)清扫井巷中沉积煤尘。对皮带斜井、平硐、井底车场、运输巷道、石门、绞车道以及各转载点和其他井巷、硐室有煤尘堆积的地点,均根据煤尘堆积情况,定期清扫。 (2)冲洗巷道周边沉积煤尘。按计划对井巷定期冲洗,对井下总回风道、主要回风道、采掘工作面附近定期清扫,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 (3)刷浆。用石灰水掺少量水泥喷洒在巷道周壁使煤尘固结,避免煤尘飞扬参与爆炸。 2、消除井下火源。 (1)消除明火。 1消除井下明火。 2禁止携带烟草及其他点火物品。 3井口房、瓦斯泵房、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和明火取暖。 4井下禁止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焊等工作。 5井下发现自燃发火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扑灭。 3/4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