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安全技术操作

时间:2017-03-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说明:为了进一步搞好防尘系统质量和管理,防止发生煤尘事故和煤尘堆积,以及保证在防尘设施安装、使用、维修和撤除时施工人员的安全,现编制如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人员严格执行。 一、 粉尘

3)掘进工作面爆破后的喷雾洒水,要求能于放炮后立即启动水管阀门进行喷雾洒水,这样就能提高除尘效果。

4)为降低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可以设置水幕净化风流。即在巷道周壁间隔地安装3~7个喷雾器,使整个巷道断面上都布满雾体。

B、爆破喷雾设计

1)爆破掘进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工艺

A、高压泵站设置在不受爆破影响的地点,否则应安装有效的防护装置;

B、爆破时,高压喷雾嘴应布置在掘进巷道断面的中部,距离工作面迎头10-15m,并应有有效保护装置以防止爆破对高压喷雾嘴的破坏;

C、高压喷雾嘴应在爆破前2min前进行,并延续喷雾至爆破后5min进行。

D、高压喷雾雾粒应充满整个巷道长度方向2m以上。

2)炮采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工艺

A、高压泵站应放置在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并可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

B、高压喷嘴沿工作面走向每隔30m布置一组,位于工作面断面中部。

C、高压喷雾嘴应在爆破前2min前进行,并延续喷雾至爆破后5min进行。

D、 高压喷雾雾粒应充满整个巷道断面。

C、采用合理的风速

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的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放顶时,加强通风,保证工作面风速在0.25m/s以上,但不得超过4m/s,最优排尘风速为1.5~2.5m/s。

D、个体防护

采掘工作面的工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戴防尘口罩、防尘帽等。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及组织与管理制度,由矿长每年组织编制与实施。

(三) 、装转载点及运输防尘主要措施

1、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以及从工作面一直到主斜井的运输线路(巷道)均配备洒水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

2、各转载点均配备喷雾洒水等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作业时开启降尘装置。

3、掘进载煤(矸)矿车应保持完好,防止矿车漏煤(矸)。

4、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在装煤点下风侧20m以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采面回风巷应至少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

5、及时对井下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运输上山、运输大巷及主斜井等巷道进行清洗。冲洗巷道由顶棚、两帮、巷道底部顺次进行,两帮冲洗还包括背板等处落尘在内,耗水量按巷道表面积2L/m2计算。

6、在副斜井、进风斜井、一盘区材料井、一盘区轨道上山、一盘区回风上山、盘区下部轨道大巷等防尘洒水管路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及消火栓,在主斜井、运输大巷、一盘区运输上山、工作面进回风顺槽等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四) 、盘区煤仓(溜煤眼)的防尘措施

1、 盘区煤仓(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2、 盘区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5、盘区煤仓(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五)、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安全的煤层;

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条件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孔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6.采用下行垮落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或分层开采厚煤层,上层或上分层的采空区采取灌水防尘措施时的下一层或下一分层。

该矿可采煤层顶板为粉砂质、泥质粉砂岩,稳固性一般,易发生冒顶现象。煤层底板为泥岩、粉砂岩、页岩及细砂岩。鉴于煤层顶底板岩性较差,注水后导致顶底板岩石强度大幅度降低,易造成冒顶或底板变形,因此本设计暂不考虑煤层注水。需采取以下措施:

1.在每次放顶前利用防尘水管在采面内对采面进行洒水,湿润煤壁,降低粉尘。

2.在每次放顶前利用防尘水管对靠近采面采空区进行洒水,以减少因顶板垮落而产生大量扬尘。

3.必须随时保证煤尘中水分大于12%(水分大于12%时,可有效防止煤尘飞扬)。

4.采煤工作面在爆破前、后需利用防尘水管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利用防尘水管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

三、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地点、范围、质量要求、维修和撤出

(一)、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防尘管路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防尘用水的需要。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上山与下山、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和卸载点等地点安设的管路直径以满足生产用水的需要为标准,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安设的管路直径以作业规程计算的管径为标准,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二)、井下运输机械的转载点、煤仓(放煤口)均要设有喷雾洒水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出口及掘进巷道都要设装净化水幕。

(三)、安设的管路要吊挂或垫起,达到平直不漏水,并进行防锈处理。胶带巷和胶带斜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四)、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数量可根据空气的湿度(空气的湿度大于95%时,可不安设)、巷道的长度而定,应至少安设两路水幕。

(五)、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30m以内安设一路放炮喷雾装置,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放炮时能喷到迎头。距迎头50m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30m以内各安设一道水幕。并要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

(六)、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75m内均要安设一个水炮泥注水器。

(七)、各转载点、煤仓(放煤口)安设的水幕在下风侧,距转载点、煤仓(放煤口)不超过0.5m,喷雾和防尘水幕都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八)、井下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当发现漏水、损坏等现象时要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时要严格执行防尘设施质量标准。

(九)、当井下部分防尘管路和设施不用时要及时撤出,并放到指定地点。

四、隔爆水袋的安设位置及安装要求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5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的其它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高瓦斯矿井的煤巷掘进工作面也应设置隔爆设施,隔爆水袋应安设在顶板稳定、支架完好的巷道地段。

(二)、主要隔爆水袋应在下列地点设置: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采区的进回风巷道。

(三)、辅助隔爆水袋应在下列地点设置: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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