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现场检查八大要点

时间:2016-11-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区、库区消防通道应畅通,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厂区、库区主要入口处应设置平面示意图。 (2)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

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专用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专用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

8、专职消防队(站)及微型消防站管理:

(1)专职消防队(站)应配备能与当地消防部门消防指挥中心联通的通讯设备;每辆执勤消防车宜配备1台能同所属的公安消防中队联通的无线通讯设备。

(2)消防队(站)配备的消防车辆、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救护器材等配备应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

(3)每月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和外观检查,并保存记录。

(4)每半年对消防车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包括需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的相关设施检测,并保存记录。

(5)消防人员救护器材应定置摆放,并设置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并保存记录;应按其使用周期和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6)消防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消防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并定期检查,相关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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