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专用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专用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 8、专职消防队(站)及微型消防站管理: (1)专职消防队(站)应配备能与当地消防部门消防指挥中心联通的通讯设备;每辆执勤消防车宜配备1台能同所属的公安消防中队联通的无线通讯设备。 (2)消防队(站)配备的消防车辆、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救护器材等配备应符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 (3)每月对设备设施进行一次保养维护和外观检查,并保存记录。 (4)每半年对消防车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包括需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的相关设施检测,并保存记录。 (5)消防人员救护器材应定置摆放,并设置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并保存记录;应按其使用周期和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6)消防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消防设备、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并定期检查,相关制度上墙。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