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不准”大合集

时间:2016-11-1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 一、电焊气割“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十二、校园安全“十不准”


1、不准携带管制刀具、 危险玩具、 通讯工具、 易燃易爆物品 (如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麻辣等垃圾食品进入校园,不准拿圆规、 笔尖等锐利器具追玩打闹或在自身或他人身上雕刻纹身作记号等。2、不准勾结校内外人员以团伙形式结仇报复、打架斗殴、要钱抢物,学生不得私自解决同学间的纠纷冲突等。3、不准随便接触电器设备, 如发现有电线裸露要及时报告老师,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电器及私自用电行为。4、不准在上下楼梯时推拥、打闹、挤踩、攀爬栏杆和在楼道内打斗、吵闹、说脏话、大声喧哗,不准在放学后自行滞留校园逗留玩耍。5、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吸烟、焚烧东西等。6、不准在校园内攀墙、私上房顶、爬树等,要避开正在施工的一切危险场所,不准在教室,寝室,过道上打球、跳绳,做危险游戏等,不得抛掷砖瓦石块、削笔机、书本等。7、不准未经允许私自离校,确需离校须出示假条进行登记并有监护人陪同方可离校。8、不准塔乘超载车和“三无”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9、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及食品包装袋。学生如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必须及时告知老师,不准隐瞒。10、不准配戴首饰,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不得私藏现金等贵重物品,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十三、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2、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3、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丢烟头。4、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5、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6、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7、不准小孩在山内玩火。8、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柴场。9、不准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10、不准在水源林内和林场周围烧木炭、烧灰积肥。

十四、防火防爆“十不准”


1、不准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2、不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生产厂区内随意用火。3、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4、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5、不准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及地面等。6、不准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7、不准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8、不准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9、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或损坏消防设施。10、不准损坏厂区内各类防爆设施。

来源:河北安全生产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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