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哪些灭火器要维修或报废?

时间:2016-11-0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 5.1 一般规定 5.1.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5.1.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

5  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5.4.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5.4.3 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5.4.3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5.4.4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文章来源: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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