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火灾警报装置 10.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应安装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b) 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c)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检测方法:核对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等工具实地测量。 10.2 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后,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应启动,发出声、光信号,光警报器正常,清晰可见。 b) 火灾警报器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检测方法:触发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运行情况,并用数字声级计等工具测量背景噪音、声警报的声强。 11 消防应急广播 11.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扩音机监听功能正常。 b) 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5m,走道末端距离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或测距仪等工具实地测量同一防火分区内任一部位至最近扬声器间的步行距离。 11.2 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b) 在环境噪音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c)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合用时,应能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 d) 同时设有火灾声警报器与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器应与消防应急广播分时交替循环播放。 检测方法:触发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查看消防应急广播的启动运行情况,并用数字声级计等工具测量背景噪音、扬声器的声强。 12 消防专用电话 12.1 设置、部位、选型、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应安装牢固可靠;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b) 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c)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d)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 e) 各避难层应每隔20米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f)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等工具进行实地测量。 12.2 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防专用电话应以直通方式呼叫。 b)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 c) 通话音质应清晰。 13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及电梯的管制功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火灾确认后,所有电梯应强制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 b) 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 c) 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应正常。 d) 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秒。 检测方法:触发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电梯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使用秒表等工具测量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 3/3 首页上一页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