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怎样检测

时间:2016-10-2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1 系统构成 系统及各组件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 2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

距离不应小于0.5m。

e)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的探测器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f) 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等工具进行实地测量。

8.1.2 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动作或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启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部位应正确,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检测方法:使用感烟探测器测试仪、感温探测器测试仪等工具进行检测,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报警确认灯的动作情况;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或移开加热源,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8.2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8.2.1 设置、部位、数量、选型、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一台探测器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

b) 对于回风采样方式,每个采样孔的最大保护面积不宜超过0.36m2。

c) 对于空调回风管道内采样,应将探测器的采样管和排气管都插入到回风管道内部,以保证有效气流。

检测方法: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或测距仪、秒表等工具进行实地测量。

8.2.2 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吸气管下方附近施放试验烟气,探测器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b) 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测方法:使用感烟探测器测试仪、秒表等工具进行检测,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及报警响应时间;试验烟气扩散开后,手动复位报警控制器,查看显示信号变化情况。

8.3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8.3.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外观完好,无腐蚀、起泡、剥落、标志清晰。

b) 底座应固定牢靠。

c) 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应超过100m。

d) 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测距仪等工具实地测量。

8.3.2 将滤光片置于靠近接收器的光路上,当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0dB~10.0dB时,应在30s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报警确认灯应同时启动。

检测方法:选用不同参数的滤光片,使用秒表等工具进行实地测量,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报警确认灯的动作情况及报警响应时间。

8.4 线型缆式感温探测器

8.4.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外观完好,无腐蚀、起泡、剥落、标志清晰。

b) 底座应固定牢靠。

8.4.2 功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

b) 不可恢复型线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进行试验,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

检测方法:使用专用的热源仪器等工具进行检测,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后,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显示信号变化情况。

8.5 火焰(或感光)探测器

8.5.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外观完好,无腐蚀、起泡、剥落、标志清晰。

b) 底座应固定牢靠。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

8.5.2 应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动作,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应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检测方法:在探测器监测视角范围内、距离探测器0.55~1.00m处,放置紫外光波长<280nm或红外光波长>850nm光源进行检测,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报警确认灯动作情况,并用秒表记录报警响应时间;撤消光源后,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显示信号变化情况。

8.6 可燃气体探测器

.8.6.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外观完好,无腐蚀、起泡、剥落、标志清晰。

b) 底座应固定牢靠。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

8.6.2 向探测器释放对应的试验气体,观察报警响应时限内报警控制器的显示情况,且报警部位应正确。

检测方法:使用相匹配的气体试验瓶、秒表等工具进行检测,查看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及报警响应时间。

9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9.1 设置、部位、选型、数量、外观及安装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a) 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b) 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c) 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检测方法:核对消防设计文件、现场观察判断,并使用钢卷尺或测距仪等工具实地测量。

9.2 被触发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报警部位应正确,应同时启动按钮报警确认灯;应能手动复位。

检测方法: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动作情况;使用专用的复位工具复位手动按钮,后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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