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餐饮建筑设计审查要点
为保证饮食建筑质量,使之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以保障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必须遵守《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1.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2.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3.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 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2)厕所应采用水冲式。 4.厨房与饮食制作间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入细加工是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2)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出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室; (3)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4)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5.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 (2)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情况和更换。 6.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置。
十一、车库设计审查要点
对于汽车库建筑,除了适用、经济以外,在安全、技术先进和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为了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置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 (2)车库区应有室外停车场及车轮清洗处等设施。 (3)辅助设施区应有保养、洗车、配电、水泵等设施。 (4)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 (5)库址绿化率不应低于30%,库址内噪声源周围应设隔声绿化带等绿化设施。 2.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 3.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 4.汽车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5.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6.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 7.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可采用表4.1.9的规定(第4.1.9)汽车库内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 :
微型车 4.50;小型车 6.00
注:
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9.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10.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存放的库房。 11.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压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档水槛
来源:建筑设计与管理
5/5 首页上一页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