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防排烟常识

时间:2015-08-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建筑物的分类 1.按建筑物内是否有人员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分类: 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影剧院等),构筑物(如水塔、烟囱、堤坝等)。 2.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1)民用建筑:住宅、学校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限

建筑构件:指构成建筑物的基础、墙体或柱、楼板、楼梯、门窗、屋顶等。

燃烧性能分类:

不燃烧体:砖墙体、钢屋架;

难燃烧体:木质防火门、水泥刨花板;

燃烧体:木柱、木屋架、木梁。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判定建筑构件承受火灾能力的两个基本要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含义:指建筑物耐火程度或耐火性能。

划分依据:以楼板作为建筑物耐火极限的基准,分为一、二、三、四级。

如何选择: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在使用中的火灾危害性。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应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甲、乙类生产厂房只允许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承重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非承重外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楼梯间的

电梯井的墙

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住宅分户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难燃烧体

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1.00

楼板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燃烧体

1.00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构件 名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mm)

耐火极限

(h)

燃烧性能

钢筋混凝土实体承重墙

120

2.50

不燃烧体

普通粘土砖不包括抹灰(非承重墙)

120

3.00

不燃烧体

无保护层的钢梁、屋架

——

0.25

不燃烧体

彩色钢板岩棉夹芯板

——

0.5

不燃烧体

普通纸面石膏板

99

0.52

不燃烧体

钢筋混凝土柱

300*300

3.00

不燃烧体

木吊顶格栅(钉纸面石膏板厚9.5mm)

——

0.25

难燃烧体

防火门(木质门扇内填充岩棉)

45

0.60

难燃烧体

建筑总平面布局防火要求

建筑总平面布局是建筑防火需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建筑体积及火灾危险性、所处的环境、地形、风向等因素,合理确定其建筑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一、建筑选址

周围环境选择

地势条件选择

考虑主导风向

划分功能区

二、防火间距

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可以防止火灾蔓延,为消防扑救创造条件。现行国家标准对各类建(构)筑物、堆场、储罐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作了具体规定。

三、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面

消防车道: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车能畅通无阻,迅速到达火场,及时扑灭火灾。

消防扑救面:登高消防车能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

建筑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建筑防火分区的含义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称为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


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划分目的: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内,避免向水平方向、垂直方向和其它部位蔓延扩大,以便于人员安全疏散,降低火灾损失。

划分应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以及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物规模、室内容纳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建筑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建筑防火分区的类型

水平防火分区:在同一个水平面内,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防火分隔物(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将该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若干个防火区域、防火单元。

垂直防火分区:在建筑上、下层用一定耐火性能的楼板和窗间墙等构件进行分隔。

划分原则

分区的划分必须与使用功能的布置相统一;

分区应保证安全疏散的正常和优先;

分隔物应首先选用固定分隔物;

越重要、越危险的区域防火分区面积越小;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要求增加一倍。

建筑防烟分区的含义

在建筑屋顶或顶棚、吊顶下采用具有档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称为防烟分区。

划分目的

控制烟气——排烟系统排出室外——防止蔓延——人员安全疏散。

划分构件

挡烟隔墙、挡烟梁、挡烟垂壁


划分原则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一般控制在500m2以内,建筑物顶棚在3米以上时允许适当扩大,但最大不超过1000m2

净空高度超过6米的房间,不划分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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