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挂证族”为规避风险选择“挂证不挂章”,即把证书挂靠到企业,但执业印章由自己保管,这样可以避免挂靠公司用章出图、招标。 但这样依旧存在众多隐患,如果持证人与证书挂靠单位出现争议,会直接导致持证人不能正常执业,而这种情形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申请人也不能寻求法律保护。 而更为严重的是,虚假“挂证”让“皮包公司”和“草台班子”轻易绕过门槛,人证分离,欺骗了公众,也埋下安全隐患。 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杨富强说,“挂证族”不仅存在于建筑业,在医药行业也有类似的情况。建筑、医药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受证件监管、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清理‘挂证’行为任重道远。”杨富强建议,一旦发现“挂证”情况,相关部门应严肃处理。同时,逐步推进全国联网,堵住“挂证族”在企业“假注册”的漏洞。 “持证上岗”是国家的硬性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持证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况严重会被吊销证书。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挂证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疆律师赵云峰认为,持证人需要提高法律意识,相关部门也应该完善审查力度,完善相关法规,加大企业违规成本,严厉处罚个人、中介“挂证”行为 2/2 首页上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