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级”来表示的振动量。见《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 词汇》(GB/T 15619-2005) 五、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时间平均量) 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的频率计权加速度的能量平均,称为该时间内的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简称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Tv——接振时间 ahw(t)——t时刻计权加速度 如果接振时间分为几个具有不同计权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的时间段,则在接振时间内的总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为: ti——各时间段时间 Tv——各时间段时间总和 (ahw)eq(i)——第i个时间段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注:该参数类似于噪声中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LAeq。 1. 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相对暴露剂量) 手传振动的评价是以日接振量(日振动暴露剂量)作为评价基础。日接振量应定义为:工作日内对接振时间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的平方与工作日内实际的接振时间的乘积,即(ahw)eq × Tv。而实际应用中,往往把不同日接振时间Tv的日接振量均转化为相当于4小时接振时间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以便进行评价比较。这便是所谓的“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其中: T4——4小时 Tv——日接振时间 说明: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虽然其单位为加速度单位m/s2,但与频率计权加速度、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等具有本质的不同。前者体现的是日接振量这样一个概念(体现了振动强度与时间两个因素);而后者只是体现了振动强度一个方面。 “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通俗定义: 将一个工作日内超过或不足4小时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转化为相当于4小时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通过这样一个具有统一“日接振时间”(每天4小时)的等能量(等效)计权加速度指标,或者说,通过一个“相对日暴露剂量(日接振量)”指标,来比较或评价日振动暴露剂量水平。 2/3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