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及接地系统设计

时间:2017-05-1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第一条:屋面防雷网格太大不满足规范要求,引下线间距过大 正确(或建议)做法: 屋面避雷网格及引下线间距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屋面避雷网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引下线的

用专用接地螺栓可靠接地。

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第19.1.6条

第十一条:照明线路采用金属管,金属接线盒,及金属灯具时未加PE线

正确(或建议)做法:

照明配电线路采用金属接线盒,金属保护管及金属灯具时,宜加一根绝缘导线做PE接地线。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2.3.5条

第十二条:PE线截面选择不符合要求

正确(或建议)做法:


PE线截面的选择有计算法和表格法:

1、通常当PE线采用和相线相同材料并一同敷设时根据现有表格选择.(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表7.4.5-2),当材料不同时,应根据二者材料的K值按比例折算;

2、当单独敷设PE线,有机械防护时,截面不应小于2.5mm2铜芯,无机械防护时不应小于4mm2铜芯。

PE线截面也可用公式计算得出. (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7.4.5。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7.4.5条

第十三条:户外电气装置(如路灯)不宜采用TN-S接地形式

正确(或建议)做法:

当室外照明装置离开建筑距离大于20米时,不应与建筑物共用接地系统,,宜采用单独的接地系统宜采用TT系统.电源出线处宜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对景观照明的地埋灯,草坪灯等,当线路不长且之间距离较近时多组灯具可共用一组接地极。

当景观照明安装在距建筑物外墙20米以内时,可与建筑物采用相同的接地形式,可与其共用接地极。

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0.9.3条

第十四条:天然气管道的防雷接地

正确(或建议)做法:

应在天然气管道入口处预留等电位接地板,供天然气管道的防雷接地及防静电接地时使用。

应在天然气管道入户处(如阀门,减压装置处或法兰处等)插入一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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