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仅限于一类高层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7.6.4条(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千赫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所有高层建筑 20厨房跟卫生间管道可以汇合排出吗? 一个100m高层综合楼,其中-3~-2层为车库,-1~2为商业,3层为转换层,4~33层为住宅,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开设置,但是在三层转换层处,由于建筑的限制,排水管道均在此转换,为节约层高及投资,所有排水管道均在本层合并排出。合并后3层到1层就有了厨房卫生间立管合并设置的问题。怎么看待?是否违背了住宅建筑规范?可以把这一段立管看做是排出管。既然卫生间跟厨房污水都要在室外汇集,而规范没有限制,此时的汇合排出是可以的。 来源:网络 3/3 首页上一页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