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化工装置的检修安全知识

时间:2016-12-1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炼油化工装置的检修,是炼化工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检修质量的好与坏、安全可靠性高与低,不仅直接影响着炼油化工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而且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

炼油化工装置的检修,是炼化工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检修质量的好与坏、安全可靠性高与低,不仅直接影响着炼油化工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而且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今天小七就带领大家一起了解石油化工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怎样来确保安全。

一、炼油化工装置概述01炼油化工装置的设备

炼油化工装置是由各种设备,按一定工艺要求组合而成。因此,炼油设备的性能是影响装置生产水平的关键。不同炼油化工企业和不同装置使用的设备各有不同,但按作用可将炼油设备分为六种类型,即:流体输送设备、加热设备、换热设备、传质设备、反应设备和容器。流体输送设备主要有各类机泵、压缩机、鼓风机、管线、管件和阀门;加热设备主要有加热炉、加热釜等;还有换热设备(如空冷器、换热器等)及各类塔器(反应、分馏)和储罐(原油、轻油、润滑油)。

2炼油化工装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火灾爆炸   ①

(1)物料互窜引起爆炸。生产中的各种物料大多具有燃烧和爆炸性质,因此,当物料发生互窜后,如氧气窜人可燃气体中、可燃气体窜人空气(氧气)中、或窜人检修的设备中,在足够能量的火源下均能引起爆炸。

(2)违章动火引起爆炸。检修前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违章动火,是引起爆炸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3)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洗设备引起爆炸。石油化工企业在设备检修时,按规定使用洗涤剂清污,但个别职工却用汽油等易挥发的可燃液体作为洗涤剂,发生不少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带压作业引起爆炸。带压作业在石油化工企业,特别是在老装置更多采用,因为装置老化,跑、冒、滴、漏经常发生。为了确保正常生产,尽量采用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是允许的,也是安全的。但是,有的企业在不减压的情况下,热紧螺栓、消漏换垫等也常常引起爆炸事故。

职业中毒   ②

炼油化工生产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的作为原料、副产品、成品、辅助原料、反应产物或废弃物等方式出现,如混合苯、催化剂、硫化氢、氨等,以及维护检修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粉尘、烟尘、雾、蒸汽、气体等等。侵人人体的途径多为吸人、食人或经皮肤吸收,造成检修人员职工中毒。

其他因素  ③ 

除上述主要危险、危害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过程中还有高处作业引起的人员坠落或落物的物体打击伤害、电气设备或线路引起的触电伤害、转动设备引起的机械伤害以及高温介质灼伤、低温介质冻伤、噪声危害等。

二、 炼化装置检修特点要求1检修特点

(1)复杂性。对石化工艺装置中残留的原料和产品清理、吹扫不彻底,就会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件;装置的塔高数十米,管线纵横交错,各种设备遍及各个角落,各工种人员纵横向交叉作业。

(2)系统性。工艺装置由各种设备按工艺要求构成一个庞大的系统,检修按系统结构分类、分层次进行。

(3)规范性。检修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机具摆放、工艺装置中各种设备设施的拆卸安装、安全标志及警示用语的张贴和悬挂、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配备和使用等都要程序化、标准化,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4)可靠性。必须在检修、调试中质量达标,使装置达到“安、稳、长、满、优”运行的目标。

2检修要求

检修阶段,常常涉及电工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吊装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严格执行各有关规定,以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限于篇幅,以下仅介绍动火作业和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  ①  

(1)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动火作业及分类。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3类。动火作业必须经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

(3)动火安全作业证制度。

①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②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规定,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③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动火作业。④动火地点或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否则不得动火。⑤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和设备内动火作业时,除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外,还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和“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4)动火分析及标准。动火作业必须经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②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时间或动火停歇时间超过30min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③动火分析标准: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下同);若使用其他化学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小于10%、大于或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小于4%、大于或等于1%时,其浓度应小于0.2%。若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可燃气体,应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④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还须分析测定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中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设备内作业  ②  

(1)设备内作业及其危险性。凡进入石油及化工生产区域的罐、塔、釜、槽、球、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设备内作业。

(2)设备内作业安全要点:

①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②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干净。

③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④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⑤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⑥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⑦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⑧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⑨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⑩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维护检修的安全对策1检修组织措施HSE检修管理组织责任落实及职责

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检修领导小组分设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在装置检修一线作好协调、配合、监督和服务工作。检修HSE组作为检修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评比。HSE监督员对检修全过程中各环节的HSE管理负全面监督检查责任。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现场整改。对车间、班组以及零散的作业小组,都应指派HSE检查员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把关,使检修安全时时处于可控状态。

2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①、检修HSE规章制度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炼油化工企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炼油化工企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②、检修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装置停工吹扫后,必须将与其它生产装置和油罐区连通的管线加上盲板隔堵,并要指派专人做好标记,按照盲板隔堵部位、盲板编号、装、拆日期、负责人等栏目,统一登记造册、签字,不得遗漏。下水井、地漏管沟用蒸汽吹扫清洗干净,封严盖死,防止火灾爆炸事故。装置停工吹扫工作结束后,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全面检查,报检修领导小组验收,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交付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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