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动火作业,顾名思义,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工作。还有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在生产区内的安全区域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和锅炉、加热炉、造气炉等生产设备用火。 风险 在进行动火作业期间,可能发生的危害有:爆炸、火灾、灼伤、烫伤、机械伤害、中毒、辐射、触电、泄露、窒息、坠落、落物、掩埋、噪声等。既然存在风险,我们就要采取一定的针对措施来将风险控制在一个我们能接受的范围内,这就需要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来协同处理了,这个过程就是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执行、关闭。 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遵循一个原则:谁批准谁负责。 动火作业工艺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来讲必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对于作业活动中的工艺风险采取一定的削减控制措施: 1、动火作业处与管线连接处用盲板隔断; 2、管线容器内可燃介质用蒸汽氮气或水处理干净。 3、清除动火点周围的可燃介质和可燃物。 4、作业时30米内放空。 5、动火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一定数量。 6、必须分析检验合格,取样要有代表性,比如地沟内,受限空间等易聚集可燃气体部位。 7、动火点半径15米内污水井、地漏封死盖严。 8、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两种),采用针对有效的专用灭火措施。 9、附近的固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动火作业行为风险控制措施 1、动火点处设置隔离设施。 2、消除动火点上方坠落物或转移动火点。 3、动火火点搭设临时作业平台。 4、动火点现场发生意外泄露,立即停止动火消除动火源。 5、人员穿戴合适防护用品,如电焊气割作业戴防护手套眼镜。 6、作业机具要符合要求。 7、人员要培训合格 。 8、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作业证 。 “四不动火”: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在进行工作危害分析时候要根据作业步骤展开,针对每一步可能存在风险制定应对的削减措施。 总的来说,在生产区内进行一切有关动火的高危作业,相关单位首先要高度重视。从开始的作业方案确定到工艺危害分析,从人员的教育培训到监护人员的持证上岗,从作业风险控制到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实施,直到作业完成后恢复现场,清理火源,关闭作业,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参与人员认真对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高危作业变得安全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