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标准规范

时间:2016-11-23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一、材料要求 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为A3.5(立方体抗压强度≥3.5Mpa),体积密度等级为B06 灰砂砖:材料强度MU10,用MU10水泥砂浆砌筑,砌体容重不大于18KN/m3 镀锌钢丝网:(耐碱玻璃纤维网

底砖

三、户型确认

 在砌体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所有的户型需经甲方、监理对户型进行确认后,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墙体砌筑施工

户型确认条件:

需确认户型的所有200mm高的底砖砌筑完毕

施工方对所有收到的图纸和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核查完毕,确保该户型的墙体布置均已满足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

施工方对底砖的轴线和几何尺寸已核查完毕

四、墙体布置与构造

砌筑墙体

拉结筋

灰缝控制
门垛

窗台梁

1、窗台处设置通长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得低于900mm,延伸进墙体250mm

2、窗台梁不小于100mm厚,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

构造柱

1、砌体施工前,构造柱钢筋必须按要求 全部绑扎完成

2、每层楼面构造柱钢筋应统一进行验收

3、构造柱模板必须在墙体顶砖完成2天 后施工,禁止事先施工

4、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模板,螺栓应从构 造柱内部穿过,不得在砌块上凿孔, 避免破坏墙体

5、不得采用穿铁丝或步步紧穿墙方式固定模板

布置: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

长度超过2.5米的独立墙体的端部

当墙体长度超过4米时,应在墙体中间设置构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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