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要求

时间:2016-11-1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5m。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9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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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层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4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注:以上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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