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12 其他高层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4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注:以上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 END · 本文观点来源于网络,仅代表原作者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原作者不同意,请与我们联系。 4/4 首页上一页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