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内容

时间:2016-10-28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监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施工


(3)延长工期报验程序:索赔申请报告中要求延长工期时,监理工程师在审核中应注意几点①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施工单位责任原因的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施工单位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有时工期延误的原因中可能包括双方的责任,此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的延期部分才能批准延长工期。②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监理工程师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的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也应在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后给予相应日期的延长,并要求施工单位修改施工进度计划。③无权要求施工单位缩短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④延长工期应填报《延长工期报审表》。

(三)监理现场用表说明
1、按XX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监理施工单位用表。分为A类表,B类表,C类表

2、《监理规范》规定: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企业进行。

3、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施工单位接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已完成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的工作后,报请监理部进行核查。表中应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所提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经过和今后预防同类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的说明,且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都要予以答复。监理工程师对所述完成的工作进行核查,签署意见,批复给施工单位。如无故不回复监理通知单,现场不整改,按照拒绝监理执行,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给予施工单位停工处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施工安全要求的全部条文,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的《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监理部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
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如遇下列情况,监理部将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5、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监理审查同意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施工场地与机械设备,并按城建、环卫以及建管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文明施工,监理负责督促检查。

(五)资料管理
1、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报验的资料必须是施工单位自检后的真实资料。资料填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且验评资料中抽查、实测部分必须有一份原始手写件。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必须打印,项目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材料、设备机械进厂情况有相应表式的用该表,没有规定表式的列表打印。
3、所有表式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其本人签字。
4、所有资料及时报验,如不及时报验,监理将拒绝下道工序的验收。
5、工程施工资料采用C类表格。


(六)工地例会制度

在施工过程,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业主代表、代建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施工员及现场监理部全体人员。确定每月召开(    )次。
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及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情况;
(4)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问题;提出要整改的问题。
(6)业主(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示。

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交底人:总监理工程师:

被交底人:

来源: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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