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控制室不能显示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阀的工作状态,且不能关闭联动的防火阀。 16、排烟机与排烟管道连接的软接头采用普通帆布。 17、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设置独立支架和作防火处理。 18、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不能自动启动; 19、砖砌的竖井有漏洞,且内表面未采用砂浆抹平,竖井底部未封。 20、地下室的排烟系统设置未能与人防协调好,排出的烟被人防门挡回等,影响排烟效果。 (七)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应急灯具,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少、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时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应急广播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不能监控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且不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使扬声器播音的功能。 (八)消防电梯 1、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2、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首层未设供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5、有的电梯迫降后,不能继续投入运行。 (九)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2、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5、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7、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8、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最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3/3 首页上一页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