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刀撑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6.6.2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 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 条第二款的规定; (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2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现场要求采用3个旋转扣件固定。 3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6.6.3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强制性条文) 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5.2 条第2 款的规定; 2 、高度在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 跨距设置一道。 3/4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