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方案编写必懂基本常识

时间:2016-07-2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收藏到我的收藏夹
简介:纵横水平杆 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 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强制性条文)

错误做法:

6.3.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连墙件

6.4.1     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2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 的规定。

方案编制时连墙件设置的要求:

建筑物层高5米以下:外脚手架搭设高度在50米以下的按每层三跨设置;50米以上的按每层两跨设置;100米以上的按每层一跨设置。

(注:如层高5米以上的,要求搭设高度50米以下按每层两跨设置,50米以上按每层一跨设置)

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强制性条文)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柔性连墙件:

刚性连墙件: 2/4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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