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7)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机械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施工企业有关施工机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保养和技术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材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确定掺入的外加剂情况;并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与试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样方法,邀请监理部门见证取样,同时填写好检验、试验委托单,及时取回检验报告交相关部门,并对其使用情况、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量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砂浆试件并放置在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每天做好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及记录;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件应放置于构件同一地点同条件的养护,并准确记录所作试件的工程部位; (4)定期检查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自检或有关部门检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5)及时、准确填写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检测记录。 四、资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4/4 首页上一页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