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6)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7)安排专人检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要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四、监理员 1.监理员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2.监理员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标准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 (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3/4 首页上一页1234下一页尾页 |